利益冲突政策
-
总则范围
在制定本政策时,Inter Partner Assistance(以下简称:“AXA Assistance”)依据其作为一家保险公司需遵守的法律和法规要求,特别是:
- 2002年8月2日《金融行业监督与金融服务法》,经2013年7月30日《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保护法》的修改,以及其中包含的其他各种规定;
- 2004年2月21日的皇家法令,涉及行为规则及冲突管理要求,这些规则由保险行业相关法律确立;
- FSMA于2014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修改1995年3月27日法律以及将MiFID行为准则扩展到保险行业的通告FSMA_2014_02。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并为客户利益考虑,AXA Assistance致力于以诚实、公平、专业的方式销售其产品和服务。
为此,AXA Assistance努力防止和管理利益冲突,特别是当客户的利益与保险中介、其他客户、AXA Assistance本身或AXA Assistance员工(定义见下文)的利益冲突时可能对客户利益造成的损害。
本文件旨在提供有关根据皇家法令所确立的行为规则以及保险行业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冲突管理规则,识别和管理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的各项措施的信息。
-
定义
本文件中所述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客户”:视情况而定,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合同的受益人,无论是现有还是潜在客户;
- “建议”:根据客户的请求或AXA Assistance或其获批准的经纪人或代理人的主动提供个性化建议;
- “合同”: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任何合同;
- “相关人员”:包括以下类别的任何人员:(1) AXA Assistance的管理者和经理;(2) 根据比利时公司法的定义,对AXA Assistance具有控制权的人员;(3) 参与相关服务提供的AXA Assistance员工;(4) 在AXA Assistance的控制下提供服务并与AXA Assistance合作的人员;(5) AXA Assistance外包服务的人员;
- “产品”:AXA Assistance在以下保险领域中提议、分销或销售的任何保险产品:意外(1a);健康(2);陆地车辆(不包括铁路车辆)(3);财产损失(9);一般民事责任(13);各种经济损失(16);法律保护(17)以及援助(18)。
- “服务”:由AXA Assistance或其批准的经纪人或代理人代表其提供的以下活动之一:(1) 提供与一个或多个保险合同相关的建议;(2) 推介或提议一个或多个保险合同;(3) 为订立一个或多个保险合同而进行的准备工作;(4) 签订一个或多个保险合同;(5) 对一个或多个保险合同的管理或执行所作的任何贡献。
-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的利益冲突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多个实体或个人之间存在对立利益,从而可能导致客户利益受损的冲突。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出现在以下情况(非详尽列表):
- AXA Assistance与其客户之间;
- AXA Assistance与集团内的其他公司之间;
- 不同保险公司之间;
- 不同客户之间;
- 不同员工、部门、实体之间;
- AXA Assistance与保险中介之间。
分类——“利益冲突”涵盖以下情况:
- 可识别并可管理的潜在利益冲突;
- 可识别但难以管理的潜在利益冲突;
- 尽管采取了预防措施但仍可能出现的未识别利益冲突;
- 尽管采取了预防措施但实际上已发生的利益冲突。
来源可能包括(非详尽列表):
- 产品或服务的创建;
- 产品或服务的分销;
- 关于承保或定价的政策或决定;
- 理赔管理方式;
- 理赔评估和结算;
- 客户建议;
- 影响投资组合的商业或技术政策;
- 关于储备金的政策或决定。
与产品或服务无关的利益冲突或纯内部性质的冲突(例如AXA Assistance与其员工或管理员之间的冲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中提及AXA Assistance的任何参考内容也包括相关人员。
本政策仅适用于AXA Assistance在比利时境内开展的活动,并同样适用于其“附属”保险代理人。